12月7日毕业生照片采集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3 浏览:

2009、2010届各专业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委托新华社各省的分社进行。按照广东省统一安排,新华社广东分社分别于2008年12月7日、2009年3月7日到我校进行拍摄,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拍摄对象:2009、2010届本科毕业生。
    2、拍摄时间: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2009年3月7日(星期六)。12月7日进行拍摄的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见后表,3月7日拍摄的具体时间择日另行通知。为使拍摄工作有序进行,请通知学生按各专业学号顺序及安排时间提前十分钟前往拍照,错过拍摄时间的一律不予补拍,自行到国家指定单位进行拍摄(拍摄单位可咨询教务科)。
    3、拍摄地点:学校本部体育馆三楼、龙洞校区学生活动室(地下)。
    4、着装要求:拍摄时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5、收费标准:15元/人(教育部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照片将用于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各年级专业收齐后于拍摄前交教务科转新华社广东分社。
    6、学生拍摄前需准确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机读卡,具体要求如下:
    ⑴机读卡必须使用2B铅笔进行填写;
    ⑵必须保持机读卡平整,不能褶皱、折损和折叠;
    ⑶保持卡面清洁,修改后要用橡皮擦干净;
    ⑷学生姓名区位码需自行上网查询(查询网址www.jdcj.net/xsgl/qwmcx.aspx),查不到区位码的疑难字用0000代替,并用拼音标注。为不影响拍摄进度,请于参加拍摄前查询、记录好本人的姓名区位码;
    ⑸我院的“院校代码”为:10570,(院)系代码不填;
    ⑹我院的地址为: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7)学号:标准十位学号(如2004111001),学历类别:普通本科,所在校别:普通高校。
    7、机读卡上填涂的个人信息及毕业生照片将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为用人单位查询、核实毕业生信息提供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
    8、我处已向有关实习单位派发给假通知。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如确需拍摄当天请假的,请本人尽早与教务科联系。

    附表: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毕业生相片采集安排.doc

    联系人:教务科  范老师             
    联系电话:81340184                                          

教务科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