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公示

编辑:刘嘉禹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规定,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和《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经组织专家论证并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拟同意新增基础医学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根据省学位办要求,现将审核办法、审核结果以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

联 系 人:张辉,电话:3710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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