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综合考试》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编辑:许芸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

相关学院及全体考生:

关于本次《临床综合考试》的考试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28日 14:30-16:30。

2、考试地点:番禺校区A3-218。

3、考试对象:所有尚未通过《临床综合考试》的学生,含延毕结业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4、其他事项: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在临床医学等专业实行“三段式”考核的规定(试行)》(广医大教[2014]7号),从2014级开始,《临床综合考试》的成绩正式记入学生在校学习成绩,考试合格后方可毕业。请学生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做好考试准备。

请各相关学院落实通知学生有关注意事项,并请同学们互相知照,按时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籍管理科(电话:37103098,联系人:许老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419


附件下载
  • 附件1:关于《临床综合考试》重修考试学生名单.xls   已下载
  • 附件1:关于《临床综合考试》重修考试学生名单.xls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