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业警示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杨丽丽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休学到期学生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学生注册(到校)情况,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无正当理由,开学2周仍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规定,对于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须及时摸查了解学生具体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形成处理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二、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指引

各相关学院和专业应指导学籍异动学生(特别是复学、转专业等)妥善制定新的修读计划,督促学生及时做好课程免考、补修、免修等相关申请,于开学前3周内完成课程补改选,以免影响后续选课、排考安排等相关工作。并通知学生及时查询本人课表及考试安排表,如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尽快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处理。

三、学业警示

学籍管理办法六十二条规定:“经重考后必修课不及格门数达到或超过3门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2019级及之前年级照此执行;2020级参与上述学业成绩统计的课程为所有必修课及选修课;202120222023级为学生所修读的所有课程(课程名称带有“网络课”的除外)。

请各学院及时梳理学生学业完成情况,于315完成学业警示名单(附件2)统计,并将《广州医科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3发放给学生。对于学业困难学生,特别是已有过留级或休学记录的同学,学院应及时进行帮扶,并梳理好本次学业警示通知书发放回收、学业督促与帮扶等相关情况,填写好《学业警示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4)。

四、2024届拟毕业学生课程修读情况核查

为提前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学院尽快督促2024届全体拟毕业学生(具体学生名单见附件5)认真对照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修读及毕业要求,仔细核查各类课程修读情况(具体登陆指引见附件6)。各学院须及时做好培养方案解读及课程修读指引,通知学生及时进行重修或补修:对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仍有挂科的,须指引其抓紧重修,仍有课程未按计划开始修读的(特别是学籍异动学生),须于课程开课学期尽快补修,以获得规定学分。

五、材料提交

学籍管理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及后续个人发展,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过程管理,并于41日前将附件4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须有主管教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至邮箱gydjwc@gzhmu.edu.cn

六、相关联系方式

学生如遇培养方案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科/教学办联系核实,其余问题请与教务处相关科室联系:

教学运行科(课程补改选)37103183

学籍管理科(异动处理相关):37103184

学籍管理科(免考申请、成绩相关):37103098


教务处

2024311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关于修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医大发【2019】129号).pdf   已下载
  • 附件2:学业警示名单汇总表.xls   已下载
  • 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模板及填写注意事项).docx   已下载
  • 附件4:2024年春季学期xx 学院学业警示工作自查情况表.xls   已下载
  • 附件5: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拟毕业生名单(不含休停学、延期毕业生、往届结业生、MBBS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留学生)2109人,其中新疆生40人、港澳台学生11人.xlsx   已下载
  • 附件6:教务系统查询课程修读情况指引.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