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最新要求和《广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医发〔2024〕7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办法》“第四章 推免条件和要求”及所在学院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推免,并提供相关材料按程序办理。
二、工作流程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各学院须按要求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7人,由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且至少包括3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专家。同时填写《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按规定时间随推免生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1.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综合考虑各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一年度推免指标使用等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确定各学院推免名额并已通过学校OA发布。请各学院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报名工作,按所分配名额,根据学生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各专业同时推荐2-3名候补推荐资格人选。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须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及业绩相关表格(附件3),并将个人业绩相关材料按照《申请推免学生材料模板》(附件4)制作成一份PDF电子文档后装订成册,交所在学院(附件3交电子版,附件4须同时交PDF电子版与纸质版)。
(三)审核学生资料并进行综合得分排名
1.于8月30日前完成学生资料审核及综合得分排名工作。
2.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推荐办法、要求及本学院实施细则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原件,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学院要从严把握。学院需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严格做好赋分认定工作。
①奖励加分项目均需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类、专利类为已公开正式发表;课题类为校级及以上课题;同一类奖励加分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其中1项最高分。学生成绩(含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等)以我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②对于有争议或需其他部门(如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图书馆、团委、体育部等)复审把关的材料,学院须及时做好沟通确认工作。
(四)做好名单公示及材料上报工作
1.于9月1日前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审定的学生名单(含拟推荐名单、侯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至少5天),公示内容须含推免生奖励加分及综合得分情况,并提供查阅资料的途径。已被学院推荐的学生自愿放弃的,需签署《放弃推免生申请资格声明》(附件6),各学院可在名额内顺延推荐。
2.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复议后)的遴选推荐学生,按综合评价排名先后顺序汇总其相关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含附件2、4、5)及公示结果于9月5日前通过“部门联络单”方式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学校复审及遴选
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团委、图书馆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材料进行复审。
(六)选出推荐名单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推荐名单和材料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教学负责人汇报本次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确定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及候补推荐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针对已开设特色班、卓越班、创新班等教改班的专业,相关学院可结合该专业今年推免名额分配及实际情况,在该专业常规班与教改班之间对名额进行合理调配,同一学院内不同专业间不可自行调配,需由学校进行统筹。
(二)高度重视,强化统筹管理。推免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是高校高风险领域和重点整治领域,一直以来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过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全程管理,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有序组织本学院推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三)各学院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师生学习本学院推免遴选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畅通沟通渠道,为师生答疑解惑。
(四)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如有需回避、特殊说明等情况,应主动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五)推免工作须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若有违反规定或敷衍应付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名额。
以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特此通知。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