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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基础政策篇(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4-11-05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2023年2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教高函〔2023〕7号)。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安排,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目标 (1)一根本 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2)两突出 即突出“以本为本”。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突出“四个回归”,落实“三个不合格”“八个首先”有关要求,引导高校“五育”并举倾心培养时代新人。 (3)三强化 即以学生发展为本位,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4)五个度 即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条件资源对本科教育教学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 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体多维的视角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了以《自评报告》为主体,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和《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为两翼的“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 从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更加全面、客观、系统地呈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联动的质量“闭环”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引导学校促进教师投入教学,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及特点 广州医科大学将于2025年上半年接受新一轮审核评估,参评类型为第二类第一种,参评指标如下: (1)分层分类设计指标体系 第一类审核评估少而精,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量大面广,细分为三种,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 (2)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 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3)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 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4)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 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 编辑:马蒙洁 初审:陈敏华 复审:李 慧 终审:郑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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