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17-2018-2学期课程教学和考试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2017-2018-2学期集中实践周教学安排
1.本科学生2018年7月16日--8月30日,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各专业年级集中实践周社会实践活动。
2.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安排按实习计划继续实施。
二、2018-2019-1学期开学安排
(一)注册安排
1.注册日期:2018年8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注册地点: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教学运行科确定后通知学生。
3.注册办法:由各学院组织学生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集中点名、学生证盖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学院批准。请各学院在开学准备工作会议上通报学生开学注册、重考情况。
(二)重考安排
1.重考时间:8月30日下午—9月2日全天。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前(8月30日前)组织考务专题会议,落实各重考课程的考试座位安排、试卷准备、监考及巡考人员等事宜。学籍考务科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2.学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公布,本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参加开学重考。具体考试安排寒假期间网上公布,学生需特别关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知”栏的“重(缓)考安排通知”,准时参加考试。
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7〕121号)的规定,重考不办理缓考,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否则一律作缺考处理。重考(重修考)缺考者,将取消下一轮该课的修读资格一次。
4.原则上按学生所在校区安排重考。在同一教室有多门课程考试的,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研室1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一个教室只有一门课程独立考试的,学院/教学单位需安排2名教师监考。
5.重考人数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三)教学安排
2018-2019-1学期于2018年9月3日正式开课。课程安排见各专业年级课程表、进度表。请老师同学们在登陆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