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2014-2015-1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寒假前后的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相关安排
(一)放假安排
1.按学校总体安排,本科学生2015年2月2日开始放寒假,3月9日正式上课。
2.实习学生不放寒假。
(二)社会实践安排
不同的专业年级按照本学期教学任务,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组织实施,安排社会实践1周。
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相关安排
(一)重考安排
1.重考时间:3月5日下午—8日全天。
请各学院、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前(3月4日前)组织考务专题会议,落实各重考课程的考试座位安排、试卷准备、监考及巡考人员等事宜。学籍考务科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2.学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公布,本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参加开学重考。具体考试安排网上另行公布,学生需特别关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知”栏的“重(缓)考安排通知”,准时参加考试。
3.根据《 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4〕140号)的规定,重考不办理缓考,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否则一律作缺考处理。重考(重修考)缺考者,将取消下一轮该课的修读资格一次。
4.原则上按学生所在校区安排重考。请各学院安排相关教研室1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独立考场的课程需两名教师监考),学生工作办教师在本年级专业学生重考时,需到场巡考并核实名单。
5.重考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学籍考务科。
(二)注册安排
1.注册日期:2015年3月5日上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注册地点: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具体地点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教务科确定后通知学生。
3.注册办法:由各学院组织学生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集中点名、注册盖印。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学院批准。请各学院在开学准备工作会议上通报注册、重考情况及未注册学生情况。
(三)教学安排
课程安排见各专业年级课程表、进度表。课程表、进度表将不再印发,请各位老师、学生上网下载、查询。具体操作说明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教务资料、教务通知栏公布。
“课程表”可在教务处网页的“教务管理-教学课表”中下载;“进度表”可登录教务处网页的“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教学进度综合查询”中查询。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