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年级学生:
根据网上报名结果,现将2009-2010-2学期重修安排通知如下。如有疑问,请到教务科查询。
一、重修安排原则
根据《广州医学院学分制重修细则》,实习期间及毕业班学生由教务处按有关规定进行重修课程报名后安排重修(2006级及以后年级的专业任选课除外);其他年级学生按网上报名结果进行重修安排。
二、重修教学安排
(一)重修班安排:
课程名称 |
上课周次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公共英语(2) |
7-12 |
周五晚 |
12-2A |
医用有机化学 |
11-18 |
周五晚 |
12-4C |
系统解剖学 |
7-18(第10、16周不排课) |
周一晚 |
12-4C |
医用物理学 |
7-14 |
周四晚 |
12-4C |
医学分子生物学 |
7-9 |
周一晚 |
南301 |
其它校区的学生可回校本部参加重修班学习,也可到开课的专业年级跟班听课。
(二)各校区重修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重修班,需重修的学生可到本学期相关课程的开课年级专业跟班听课,具体重修课程见附件1。
(三)重修学生名单中的“跟随班级”为上课可跟随班级,非考试跟随班级。具体考试安排以考务科的相关考试通知为准。
三、具体重修学生名单见附件2,学生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重修信息(登陆后点击信息查询→重修信息查询)。如有疑问,请与教务科联系。
教务科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