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做好放假前后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一、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结束相关安排
(一)放假安排
1.2013年7月15日至8月28日放暑假,8月29日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
2.各教研室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三天内将电教柜钥匙交还教室管理员。
3.实习学生不放暑假。
(二)劳动锻炼、社会实践安排
不同的专业年级按照本学期教学任务,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组织实施,安排劳动锻炼两周,社会实践一周。
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相关安排
(一)重考安排
1.学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公布,本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参加开学重考。具体考试安排网上另行公布,学生需特别关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知”栏的“重(缓)考安排通知”,准时参加考试。
2.重考不办理缓考,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一律按缺考处理。
3.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前(8月28日前)组织考务专题会议,落实各重考课程的考试座位安排、试卷准备、监考及巡考人员等事宜。考务科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4.请各学院安排相关教研室1名教师准时参加监考(独立考场的课程需两名教师监考),学生工作办教师在本年级专业学生重考时,需到场巡考并核实名单。
5.重考20人以下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20人以上的课程成绩请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科。
(二)注册安排
1.注册日期: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2.注册地点:各校区学生分别在所属校区注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与教务科联系确定后通知学生。
3.注册办法:
(1)各位学生于8月10日前将2013学年应缴的学费、住宿费和预交教材费存入校园卡银行账户,由财务处负责扣收。财务处于8月29日前向教务处及学生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册。
(2)由各学院组织学生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集中点名、注册盖印。欠费、未缴费学生需提供已获批准的缓(免)交学费证明。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学院批准。请各学院在开学准备工作会议上通报注册、重考情况及未注册学生情况。
(三)教学安排
1.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见各专业年级课程表、进度表。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印,开学前请各学生工作办派人到教务科领取,教学进度表由各学院在开课前发到相关学生。
2.教室使用
各开课专业年级的大班班长请于下学期开学初(2013年8月29日-30日)到各校区的教室管理组领取电教柜钥匙。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