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2013级何翔鹏等22名学生转专业(名单见附件)。请相关学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报到注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于9月30日前凭原专业的学生证到学籍考务科换发新学生证,并凭新学生证到转入学院办理注册手续,转入学院请与相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学生的住宿。
二、学费和教材
学杂费(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学籍考务科将在学生转入新专业试读一个月(10月23日)后通知财务处扣缴,请转专业的同学务必按时将应补交的学杂费足额存入个人校园卡账户。
原则上原专业教材不退,学生可选择到学校教材科或自行购买转入专业的本学期教材。
三、课程补修与学分认定
转专业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规定的学分。请学生与转入学院联系,对照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因转专业未修的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应于第五 周之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跨专业年级修读课程申请表》交教务科申请补修。原已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或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请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交教务科进行认定。
四、注意事项
(一)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按时办理转专业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学生可在转入专业试读一个月。如确有困难,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退回原专业学习。
(三)教务处相关科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教务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18室(电话:37104670)
学籍考务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电话:37104667)
附件:2013级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23日
2013级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所属学院 |
所属专业 |
转入专业 |
转入学院 |
1 |
2013120001 |
何翔鹏 |
第二临床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临床医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2 |
2013113006 |
林芮锋 |
第二临床学院 |
医学影像学 |
临床医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3 |
2013112004 |
肖珠琳 |
金域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临床医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4 |
2013118008 |
钟豪文 |
药学院 |
药学 |
临床医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5 |
2013120014 |
张力康 |
第二临床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麻醉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6 |
2013112036 |
罗瑞敏 |
金域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麻醉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7 |
2013118020 |
陈海韶 |
药学院 |
药学 |
麻醉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8 |
2013112044 |
林淑君 |
金域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9 |
2013112038 |
陈冠桦 |
金域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0 |
2013118018 |
周伟杰 |
药学院 |
药学 |
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1 |
2013115082 |
郑银漫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2 |
2013115019 |
廖海婵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3 |
2013115084 |
欧阳顺斌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4 |
2013114004 |
周科力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双语班)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5 |
2013441044 |
阮绍伟 |
卫生管理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第一临床学院 |
16 |
2013443013 |
陈艺尹 |
公共卫生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17 |
2013443001 |
廖文谦 |
公共卫生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18 |
2013115035 |
李佳仪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19 |
2013115016 |
杨晓聪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20 |
2013551061 |
何嘉丽 |
卫生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法学 |
卫生管理学院 |
21 |
2013771018 |
黄晓君 |
卫生管理学院 |
法学 |
护理学(2014级) |
护理学院 |
22 |
2013441011 |
陈洁红 |
卫生管理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护理学(2014级) |
护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