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将启动2016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省教改项目是省级教学成果遴选的重要基础,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同时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分为综合类教改项目和一般类教改项目(见附件2),根据限额推荐原则,我校可推荐项目数量为12项。各学院可自由申报,鼓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综合类教改项目;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项目研究和建设。综合类项目与一般类项目仅在研究内容和方向上有所差别。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在校内公示5天。
二、申报人条件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
2.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
三、请申报人凭校内OA账号登陆“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研管理系统”
(https://oa.gzhmc.edu.cn/indexssl.jsp),于8月26日前完成校内网上申报、学院审核。
四、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申请书封面中的“所在学校”一栏统一填“广州医科大学”。
2. 申请书中的第六项要求申请者提供意见初稿。
五、请各学院将最终拟推荐项目纸质版申请书(2份)和推荐汇总表(1份,盖学院公章)于9月8日(下学期第二周周四)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yzgk@126.com。负责人请于9月8日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宗泉,林爱华;联系电话:3710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