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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7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检阅2004年至201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表彰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我国教育科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资深专家,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质量,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1〕3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通知,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成果奖的要求提交《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匿名活页评审材料一式六份,参评成果一式七份。
    2、申报成就奖的需提交参评成就奖材料一式七份。
    上述材料请于2011年7月1日(本周五)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学校本部16号楼407室),电子版同时发至
gylin99@126.com

    (联系人:林爱华,叶盛     联系电话;81340314)

    附件:1、《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1〕3号)

          2、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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