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科〔2015〕15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和课题指南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分为重大课题、面上课题(面上重点课题和面上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我校限报2项,《课题指南》中重大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变更或自行命题,否则不予受理。面上课题及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
2.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在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需提供全体成员身份证材料。
4.申报重大课题及面上课题的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复印件,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须由2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并提供推荐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附在申报书后面。
5.项目组前3名成员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报。
6.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近年来已经承担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只能申报重大课题或面上重点课题。有市教育局在研项目(包括教育科学规划和教改项目)尚未结题,或者项目完成后未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以及未能履行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申报人的同一研究课题在立项前如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课题立项的,取消在本规划课题中的立项资格。
7. 成员中凡是有非广医系统人员者,视为合作研究,需要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合作协议,附在申报书后面。
8. 申报书中的第八项“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和第九项“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查意见”要求申请者提供初稿。
二、申报程序
1.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年度指南》(见附件1)。
2.预申报:请申报人凭校内OA账号登陆“广州医科大学网上办公系统”( http://210.38.57.81:7001/cas/login)中的教育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校内网上申报,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完成形式审核。
3.正式申报:已完成校内申报且已通过审核的课题申报人需于12月18-23日登陆“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218.19.46.142:8091/ktms/)填报相关材料。未经过校内申报而自行申报此类课题的,学校在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4. 通过学校审核的申报人需提交课题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书和论证部分装订在一起),由申请单位汇总后,填写《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25日前统一交学校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0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yzgk@126.com。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16日
(联系人:张辉,林爱华; 联系电话:3710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