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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我校立项课题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穗教科[2010]8号),市教育局将对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0年4月2日-4月16日 二、检查形式: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配合教育局抽查为辅。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需要组织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档案材料 1.课题申请表; 2.立项通知书; 3.课题合同书; 4.开题报告书; 5.研究日程及记录。 (二)研究情况 1.研究进展(研究内容、方法、手段、进度等); 2.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件等); 3.结题情况(能否按期结题、延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主持和研究人员及著作权是否有变化等)。 四、自查结论标准:自查结论分四级,课题档案齐全、进展良好、管理到位的属于“优秀”,课题档案不齐全,但能如期开展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属“良好”,课题档案不齐全,没有取得相应成果,但能如期开展研究的属“合格”,没有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的属“不合格”。 五、材料报送:请在对你单位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的立项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填写下列各表,并将各表(一式一份)于4月16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校本部16号楼407室),电子版发至gylin99@126.com。 1、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立项课题实施情况表 2、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立项课题成果汇总表 3、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成果一览表
(联系人: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536)
附件: 1、《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穗教科[2010]8号) 2、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我校立项课题一览表.xls 3、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立项课题实施情况表.xls 4、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立项课题成果汇总表.doc 5、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成果一览表.xls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