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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5  (浏览:

各二级学院、附属市一医院:
    根据《关于督促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时结题或中止的函》(穗教函〔2010〕388号),我校尚未结题的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和 “十一五”规划课题(第一批)需尽快结题(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请督促各课题负责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课题检查验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和准备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按照验收清单填写各份表格,并将清单目录附于档案袋封面。
    二、根据《关于督促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时结题或中止的函》(穗教函〔2010〕388号),教育局对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施目标管理,即“十五”期间立项课题结题最低标准为公开发表论文3篇;“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结题最低标准为公开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请严格按照此要求提供结题材料。
    三、验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立项通知
    2、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合同书
    3、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申请书
    4、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5、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年度报告书
    6、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结题(或鉴定)申请书(1式3份)
    7、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结题(或鉴定)证书(1式3份)
    8、国内同类研究查询报告
    9、广州市教育局立项课题成果登记表
    10、结题报告
    11、课题成果(对照合同书或申请书)
    其中1、2、3、4、5项提供材料复印件,第11项材料中如是公开发表文章需提交该论文期刊的首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同时,课题负责人需把课题相关6、7、8、9、10项电子稿材料交给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发至
gylin99@126.com,电子文档均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例如:* * * 课题成果登记表)。
    四、如无法按市教育局最低标准要求结题的,需提交中止报告(一式两份),填写《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变更情况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写出阶段工作报告。对于中止课题时,能提交部分成果的,应按比例退回课题经费;未能提交成果的,应全额退回课题经费。
    五、各单位将《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立项课题验收清单》中所列的材料(需比清单中要求的多一份纸质版材料,以便学校存档)收齐后,填写广州市教育规划课题申请结题材料汇总表,于8月26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学校本部16号楼407室),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广州市教育规划课题申请结题材料汇总表发至
gylin99@126.com

    (联系人: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536)

    附件:
    1、
广州医学院需结题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览表.xls
    2、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验收(鉴定)形式与流程
    3、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表格及清单.rar


教务处
O一O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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