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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关于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延期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12  (浏览:

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201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延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务处认真组织了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经过学校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现将结题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89项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有62项已完成原研究目标,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符合结题条件,予以结题;22项课题尚未完成原研究目标,未达到结题标准,予以暂缓通过,延期1年后可重新提请结题;5项课题验收期止仍未达到结题标准,予以中止,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医大发〔201436号)中第十二条“经延期,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及第十四条“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研究项目的单位,酌情减少其资助项目数和经费资助额度”的规定,5项中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对于中止项目数多的单位,学校也将酌情减少其资助项目数和经费资助额度。

三、希望各学院和各项目组成员结合实际,继续对结题项目进行总结提高和推广应用,确保结题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请各学院尤其是有未达到结题标准而予以中止课题研究的学院,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本学院教师所承担的课题按时取得预期成果。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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