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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贯彻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主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已经成为当前教育的核心要素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科研促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院要充分开放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践基地等,努力为大学生开放实验项目创造条件。

2)实验项目的内容要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动手能力,提倡创新性研究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各学院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实验项目要充分吸纳本科学生参与,原则上不少于5人。

4)已获得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见附表),学院应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择优排序推荐,优先资助具有指导学生经历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人员申报。

6)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统一评审后择优立项。

二、研究期限与资助金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资助金额为自然科学类5万/项、人文社科类2万/项,经费于2018年一次性下拨,当年使用完毕。需遵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指导学生积极参与项目研究,鼓励产出多种类型的预期成果。该类项目最低验收标准为:指导参与项目的学生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科技核心期刊)1;或指导参与项目的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项目资助的文章、专利以及奖项等都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必要时可注明“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年度)资助”。

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学院和个人项目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并缩减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1月8号前将《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排序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申报书文件名为“学院-推荐序号-项目负责人-实验室开放项目”。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12-28   (联系人:黄桦,张辉,37103522)

附表:学院限额数量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1

基础学院

10

2

公卫学院

6

3

药学院

6

4

护理学院

3

5

金域检验学院

3

6

生命科学院

4

7

卫生管理学院

4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9

第一临床学院

10

10

第二临床学院

10

11

第三临床学院

8

12

第五临床学院

3

13

口腔医学院

3

14

第六临床学院

2

15

精神卫生学院

2

16

儿科学院

2

合计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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