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研项目 »

关于申报2019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科研服务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院要充分开放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践基地等,努力为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创造条件。

2.实验项目的内容要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动手能力,提倡创新性研究。

3.实验项目要充分吸纳本科学生(不含毕业年级学生)参与,原则上不少于5人。

4.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学院应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择优排序推荐。

5.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统一评审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各学院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符合以下标准条款之一者可以申报该项目:

现主持有在研的科研项目,具有指导学生经历并取得较好成绩;

②作为指导老师,指导过本科生发表科研论文(科技核心期刊及以上);

③作为指导导师,指导过本科生获得专利授权;

作为指导导师,指导过本科生获得挑战杯竞赛获奖。

2.有以下情况者,不予立项资助:

①项目相似或相近内容已获得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简称大创)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②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研究期限与资助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资助金额为自然科学类2/项、人文社科类(含自然科学调研类)1/项,2019年和2020年分别按50%下拨。经费使用需遵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指导学生积极参与项目研究,鼓励产出多种类型的预期成果。该类项目最低验收标准为:指导参与该项目的学生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科技核心期刊以上)1篇;或指导参与项目的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项目资助的文章、专利以及奖项等都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可注明“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资助”。

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学院和个人项目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并缩减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31日前将纸质版《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学院排序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申报书文件名为“学院-推荐序号-项目负责人-实验室开放项目”。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01-11     

(联系人:黄桦,张辉,37103522
  ©1958- 广州医科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电话:020-37104697  邮编:51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