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处、各二级学院、各科研单位、校办产业各单位、各直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广州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为基本依据,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校内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内容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精品开放课程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6、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广医系统在编在岗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鼓励以系、教研室或相近学科为单位申报集体项目。
2、已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3、精品资源共享课每个专业限报1门,基础医学类课程限报2门,临床医学类课程附一院、附二院、附三院各限报1门,且需为不同课程,思想政治课限报1门,其他公共基础课限报1门,原有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不在此安排。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
专业或课程类别 |
限额(门) |
各二级学院限额申报合计(门) |
备注 |
基础学院 |
生物技术专业 |
1 |
7 |
各专业申报专业主干课程,基础医学类课程限报2门,其他公共基础课限报1门。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1 |
生物科学专业 |
1 |
基础医学类课程 |
2 |
其他公共基础课 |
1 |
药学院 |
药学专业 |
1 |
1 |
|
卫管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
1 |
5 |
各专业申报专业主干课,思想政治课限报1门。 |
应用心理学专业 |
1 |
法学专业 |
1 |
市场营销专业 |
1 |
思想政治课 |
1 |
公卫学院 |
预防医学专业 |
1 |
3 |
|
统计学专业 |
1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
1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专业 |
1 |
1 |
|
第一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专业 |
1 |
2 |
临床医学类课程第一、二、三临床学院各限报1门,且需为不同课程。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1 |
第二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专业专业 |
1 |
4 |
医学影像学专业 |
1 |
麻醉学专业 |
1 |
康复治疗学专业 |
1 |
第三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专业 |
1 |
1 |
金域检验学院 |
医学检验专业 |
1 |
1 |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专业 |
1 |
1 |
|
4、除精品资源共享课之外的其他各类项目,各二级学院每类项目限报1项。
5、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附件8)。
三、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广州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各项目申报指南,领会精神,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
2、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请各二级学院于2013年7月5日(第19周周五)前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网址为http://183.63.253.204:3333/。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3、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请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于2013年7月8日(第20周周一)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评审与建设
1、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报学校审定,批准立项。
2、项目建设周期见各项目申报指南,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联系人:李慧、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314)
附件1:201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附件4:精品开放课程申报指南
附件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附件6: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7: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指南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