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为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评价实施过程的正常进行,现将本学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系统的开放时间
全学期全程开放(2009-8-31至2010-1-15)
二、评价用教学进度的设置、调整
1、评价用教学进度由教务处考务科从教务管理系统中获取。
2、教学进度、授课教师等信息如有调整由教研室或二级学院登录评价进度进行修改。
三、评价系统督导、教研室主任权限的设置
1、学校教学督导人员由质量管理科提供名单.
2、二级学院督导由二级学院提供名单。
3、教研室主任由二级学院提供名单。
4、二级学院应及时向教务处上报督导、教研室主任人员调整情况,以便考务科及时更改设置。
四、学生评价
1、学生应对每位授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学生评价次数将作为综合测评的考核指标。
2、学生在评价每一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时,应以高度主人翁的精神,尊重客观事实,综合教师在教学方法、内容、手段、效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照评价表所列各个评价项目,认认真真地、负责任地给出公正的评价。有关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
3、教务处将向09级新生发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规定、评价使用说明等资料,向新生宣传评价工作的意义。
教务处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