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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州市第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和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教〔2009〕24号)(附件1),我校将组织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和逐级申报原则,本次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是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额不限,其中已获省级的不能参与本次评选。请各二级学院严格依照上述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择优顺序排序向学校推荐。
    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用网上评审,要求开通申报网站,申报网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学校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等文件、典型教学案例录像、典型教材样本、多媒体课件等)。
    三、申报受理时间。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推荐受理时间为11月30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广州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
    2、申报材料光盘一式2份。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确保质量。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可从广州医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和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教〔2009〕24号).doc
    2、《广州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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