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教〔2011〕2号
各二级学院、项目建设负责人:
2007年教育部正式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四年来,我校在各级各类的“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中取得可喜的成绩,2010年是“质量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全面了解我校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建设措施,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二级学院“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二级学院全面系统总结本单位“质量工程”建设开展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总体规划、配套政策、经费投入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三部分内容。
(二)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单独进行总结,项目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各项目的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二、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请于开学后第二周前将“质量工程”项目总结材料统一交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并于开学后第四周前将二级学院“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汇总表和各项目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总结材料需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联系人:叶盛、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314。
(二)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每个项目书写一份总结材料,同一项目获多级立项的,按最高级别项目进行总结;同一项目有多个单位承担的,各单位各自进行总结。
(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工作,同时,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和总结工作。各二级学院各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质量工程 总结 通知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1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