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十一五”期间学校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为抓手,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先后共有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67个获得立项资助建设,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做好“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以及“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是开展“质量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8―14周(10月17日―12月2日)。
二、检查范围:2006―2010年国家、省、市、校级立项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三、验收标准:依据项目申报书或任务书建设标准。
四、检查验收的程序和方式
(一)项目自查阶段(第8―10周)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完善相关建设工作,并填写《广州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表》(附件2)。
(二)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第11―12周)
各学院按照检查验收标准,针对项目的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给予评定意见,并收齐各项目检查验收表,以备学校检查时专家使用。检查结束后请于 11月19日(第12周周五)前将“质量工程”项目自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三)学校检查验收阶段(第13―14周)
学校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到各学院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集中汇报、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专家组检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检查程序:
1、二级学院汇报。由各二级学院汇报总结本单位“质量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内容包括“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成效与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等四部分内容。
2、项目负责人汇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亲自汇报,汇报要求使用PPT形式,如有支撑网站、资源库、多媒体课件等按建设目标要求必须现场展示,汇报提纲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立项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四部分内容。
3、专家组评议。汇报结束后由专家提问,对项目检查结果给予评定。
五、其他要求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制定“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学院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质量工程”的文件精神,对各级各类“质量工程”立项项目进行认真检查,督促指导项目抓紧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完善相关建设工作,为“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做好充分准备。
所有附件及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不随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