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27号)要求,我处认真组织了推荐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三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两个提交了申报材料,经对这两个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拟推荐“广州医学院护理技能实验中心”申报“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6日-4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推荐项目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教务处提出,并附上联系方式和书面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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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