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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十二五”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8  (浏览:

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和学校“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为基本依据,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校内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内容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6、教学团队
    7、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8、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9、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10、精品教材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广医系统在编在岗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鼓励以系、教研室或相近学科为单位申报集体项目。
    2、已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同类“质量工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本科教学团队、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等此前已经纳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中学校自主建设项目即规划中的第三类项目(详见附件1),需按照附件1中的具体项目进行申报。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教材这三个类别项目,每类项目各学院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建设。
    5、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附件13)。
    三、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5年)、各项目申报指南,领会精神,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
    2、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请各学院于2014年9月26日(第二周周五)前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网址为http://183.63.253.204:3333/。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各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已于2013年6月申报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时下发,沿用该账号密码。
    3、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请以各学院为单位提交,于2014年9月30日(第三周周二)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评审与建设
    1、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报学校审定,批准立项。
    2、项目建设周期见各项目申报指南,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联系人:张辉、林爱华,联系电话:81340314)
 
    附件1:已纳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列表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201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附件5:精品开放课程申报指南
    附件6: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7:本科教学团队申报指南
    附件8: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附件9: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10: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申报指南
    附件1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指南
    附件13:精品教材申报指南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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