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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1  (浏览:

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十三五”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州医科大学“十三五”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学校决定组织启动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校内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内容

1.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慕课)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本科教学团队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7.试点学院

8.重点专业

9.特色专业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推荐项目必须是已正式立项的院级项目(以院级发文为准)。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附件1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所主持同类别项目尚未通过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2.项目建设未能紧扣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3.项目与“十二五”期间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4.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5.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三、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1.请各单位按照《广州医科大学“十三五”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广医大发〔2016140号),统筹规划,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

2.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请各学院于20161020前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网址为http://120.236.166.135:3333/。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各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已于20136月申报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时下发,沿用该账号密码。

3.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请以各学院为单位提交,于20161024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评审与建设

1.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报学校领导审定,批准立项。

2.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联系人:张辉、林爱华,联系电话:37103181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十三五”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5: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6:精品慕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7: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8: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9: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10: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1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12: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13: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14: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任务书

附件15:精品开放课程参考文件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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