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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3  (浏览: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第19-20周(2016111日至122日)为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现对期末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加强考试组织

1.各学院和教学单位要加强对监考老师的培训和管理,考前组织监考、考务人员认真学习学校考试工作规定、监考人员守则,熟悉考试流程、强调监考纪律,明确监考任务和要求,增强监考人员的责任心。

2.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在考试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考场规则》等文件,增强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二、做好考试信息核对

1.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对教研室送印的试卷,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印制试卷份数应不少于实际教学专业年级人数。
    2.各教研室对考前从“考务管理系统”打印的考生座位表,要核查考生专业年级、人数与实际考试信息是否相符,避免学生座位错、漏排。
    3.监考老师应提前拆封试卷袋,清点试卷、答题卡份数,避免试卷漏印、答题卡份数不够。

三、强调规范监考

1.每个考场应安排不少于两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 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按座位表就座、向考生强调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不得随身携带(关闭电源后放在指定位置);

3.考前彻底清场。监考教师应要求学生将座位及周围清理干净,再次检查后才能开考;向学生宣读试卷袋上的《广州医科大学考场纪律提示》,并要求2位考生签名确认;

4.监考期间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守则》(考场情况登记表背面);监考结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5.对考试违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报送教务处。

四、加强考场巡视

各学院应根据巡考安排表安排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考务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督导专家等)负责巡视考场,检查监考情况及考场纪律,协助监考人员处理突发情况、进行考生身份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番禺校区考试的课程,可安排人员到A3-213中控室利用教室监控巡考。

学校将安排教务处及校督导专家同时开展考场巡视工作。

五、熟悉突发情况处理预案

如出现突发情况,马上启动预案,各级人员应熟悉主要程序:

1.第一时间与学院、教学单位的管理部门联系处理,同时联系教务处考务科。

2.组织人员稳定现场,维护秩序,并对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3.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或解决突发情况,保证考试继续进行。

4.越秀校区考试的课程,如发现试卷、答题卡缺、漏的,监考老师可到越秀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补印试卷、领取答题卡(地点:11号楼208室,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1340460/13500032956)。

六、及时报送课程成绩

按学校规定,成绩应于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重(缓)考课程于考试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送交各学院(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切实落实考试过程的各项组织和管理,共同创造和维护我校良好的学风、考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教务处将进行通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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