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及相关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外厅〔200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11]3号)文件的精神,为规范留学生学籍信息,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内容准确无误,请贵院及时落实通知全体留学生认真核对“来华留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个人学籍信息,10级学生须同时核对毕业照片。为确保核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截止日期:2016年3 月11日
二、请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广州医科大学10-15级来华留学生数据核查确认表》中学号、护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属实无误,须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得冒名顶替。
三、其中“姓名”一栏与学生本人护照信息一致,须严格按照护照上面的前后顺序,并且在表格中如实填写“姓”、“名”信息。
四、如《广州医科大学10-15级来华留学生数据核查确认表》中个人信息有错误的,请用红笔直接在上面修改,填写正确信息后再签名确认,字迹务必要工整,并以年级为单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并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1425158367@qq.com。
五、10级留学生照片请相关年级办核实之后,尽快交回学籍考务科。
六、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学籍信息和毕业照片核对,导致本人的学历信息无法用于“来华留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历电子注册、网上核查及学历认证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以上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3 月11日前交学校学籍考务科。
八、学籍考务科联系人:郑国权老师(办公地点: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联系电话:37103184。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10-15级来华留学生数据核查确认表》(以纸质版下发)
2、《广州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
教务处
2016年1月12日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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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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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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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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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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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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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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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正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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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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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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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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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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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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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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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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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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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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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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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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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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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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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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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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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学生工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