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含延长学制学生)考试安排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7-19周跟班进行重修考试(其中7-12周已公布,重修学生可根据所跟年级专业课程查询考试安排,第13-19周的重修安排另行通知),第二部分是单独开班进行重修考试(见附件)。目前第二部分的重修考试安排已确定,请各学院通知教研室做好单独命题、监考等相关考务工作,并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生相关考试安排。
联系人:学籍考务科 曾老师
联系电话:37103098 EMAIL:57103927@qq.com
教务处 学籍考务科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