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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2学期申请课程补修、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

各年级专业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的课程补修、免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20日至319

二、申请范围

(一)课程补修:有转专业、留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如现在所在班级教学计划已经开设过的对应学期课程,本人还没有修读的,可申请跟本专业低年级在本学期有开课的教学班级进行补修;如本专业低年级没有开课,也可选择跟其他专业进行补修,但拟申请修读的课程学时学分必须与本专业一致。

(二)课程免修:

1.已修课程申请免修

有转专业、留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本学期个人课表中,如果有的课程已经修读过,且已取得相应学分(可以是相同或相近课程),课程学时相同或相近的(原已修课程学时不低于现专业课程的2/3),则学生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2.未修课程申请免修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本学期个人课表中如有相关课程,可申请免修:

1)参军退役复学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2)港澳台学生: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港澳台生源的学生(不含入学后学籍变更为港澳台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军事课、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如在其他高等院校已经学习过某些相同或相近课程,学时数或学分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相近,并且考试合格,也可申请免修。

3)政府奖学金留学生(中文授课):参照港澳台学生免修课程进行申请。母语为英语的,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

三、相关要求

1.学生申请课程补修应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跨专业年级修读课程申请表》,申请课程免修应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经辅导员和开课学院教研室、教务部门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审批。

2.请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补修、免修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

3.申请课程补修因上课时间冲突或跨校区,不能正常上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免听手续(实践环节除外),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采取部分听课或全部自修等形式学习,但必须按教师要求完成作业、测验和实验等环节,方可取得该课程平时成绩。学生应经常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任课教师对本课程教学的要求、教学安排以及考试安排等信息,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参加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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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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