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愿申请,各学院遴选上报,教务处、学生处初审,现公布2016级初审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1)。请相关学生做好转专业的考核准备,按照转专业考核安排准时参加考核(附件2)。
经转入学院考核上报的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如本学期必修、限选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8者,教务处终审将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并按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录取。最终录取名单经报学校批准后,开学前公布。
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如对转专业考核安排有疑问,请与转入专业工作人员联系;如对公布的名单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16室)联系(郑老师,电话37103184);若有举报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3710302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