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必修、限选课经重考后不合格的应重修,不及格的专业任选课可以重修,也可以不重修另外选修本专业其他专业任选课课程,但在毕业前必须保证专业任选课修满10分才能毕业。现将2017-2018-1学期重修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各年级专业本科学生(实习学生也需本人上网选报重修课程) 注:延期毕业学生重修报名将于2017-2018-1学期开学初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9月8日
三、报名方式:登陆学校主页,在“机构设置-行政部门”中点击教务处,进入教务处网页后按下列指引进行操作:
1、点击页面左侧的“教务管理系统”,在“用户名”栏填写学号,“密码”栏输入个人密码,“角色”栏选择“学生”,即可进入。如教务处网页无法打开,可直接从网址http://210.38.57.26/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
2、登录后,点击顶行的“网上报名”,再点击右边的 “查看课程任务”栏,即显示下学期的开课课程。确定好跟班的课程后,点“选定”,再点“提交”,则该重修课程报名成功。如需取消,则点击右边“退选”键,即可退选。请注意重修选跟班原则:本专业对应相应年级。
3、如需重修的课程点击后无法报名,可到学籍考务科现场报名或到辅导员处统一报名。
4、重修学生名单于本次重修报名时间结束后的两个星期内公布,请注意登录考务系统核对。若核对后发现名单有问题的同学可于3个工作日内到学籍考务科咨询。核对结束后,重修名单将在网上正式公布。
5.为规范管理,正式重修名单一经公布,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请同学们务必在报名时限内完成报名。
四、重修教学安排
重修学生跟相应开班年级专业听课(学生有义务与任课教师联系并了解课程考核等情况),课程表可以在教务处网站查询。
五、重修考核安排
1.重修学生考核由学籍考务科统一安排并公布。学生有责任自行登陆“教务处网站”和“考务管理系统”查询重修考核信息。
2.重修考核原则上安排与相应开课年级课程考核同时进行,不另行安排考试(不能跟班重修的课程除外)。
3.学生重修课程考核如与现修课程有冲突,由本人申请提出重修课程缓考。
4.体育课程的重修考核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安排,具体考试时间请学生向体育教研室查询。
六、2017-2018-1学期取消课程重修资格名单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4〕14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生确无法参加重考(重修考)或专业任意选修课、公共任意选修课考核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教务处申请“弃考”,专业任选课、重考(重修考)缺考者,将取消下一轮该课的修读资格一次。
现将2016-2017-1学期未办理弃考手续无故缺考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按规定将取消这些学生对应缺考课程2017-2018-1学期的重修资格。
报读重修的同学请注意如不能参加考试务必及时办理缓考或弃考手续。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李老师联系,电话37103098。
教务处
201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