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2016年转专业工作安排,转出学院把关,转入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组织考核上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同意2016级郑婉祺等47名学生转专业(名单见附件),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到注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于9月8日前凭原专业的学生证到学籍考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到转入学院办理注册。转入学院请与相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学生的住宿。
二、学费和教材
学杂费(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学籍考务科将在学生转入新专业试读一个月(10月1日)后通知财务处扣缴,请转专业的同学务必按时将应补交的学杂费足额存入个人校园卡账户。
原则上原专业教材不退,学生可选择到学校教材科或自行购买转入专业的本学期教材。
三、课程补修与学分认定
转专业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规定的学分。请学生与转入学院联系,对照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因转专业未修的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应于第五周之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跨专业年级修读课程申请表》交学籍考务科申请补修。原已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或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请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交学籍考务科进行认定。
若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课程设置差异较大,须补修课程较多,超出自己学习能力范围,建议学生申请降一级转专业。
四、注意事项
(一)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按时办理转专业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学生可在转入专业试读一个月。如确有困难,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退回原专业学习。
(三)教务处相关科室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籍考务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16室(电话:37103098)
附件:2016级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