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 |
负责内容 |
备注 |
教务处 |
1、考场座位表的编制。
2、全体学生重(缓)考名单的整理。
3、临床课程试卷的签印和准备。
4、通知相关课程老师重(缓)考安排。
5、协调安排校本部临床课程的巡考。 |
2、体育重(缓)考时间:开学1周内的星期一至五每天下午4:30?5:30,请需重(缓)考的同学自行与体育教研室(体育馆2楼)联系。
3、请重(缓)考英语的考生自带耳机。
4、考生一律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
5、各教研室必需填写好重缓考登记表重(缓);考后各教研室将重(缓)考成绩单(一式五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并送成绩到教务科。
成绩单要求采用计算机阅卷时打印出的补考成绩单填写,未进行计算机阅卷的课程请至所属二级学院领取补考成绩单。
6、南校区课程的巡考由该课程负责的临床学院负责。
7、自2006级开始,专业任选课不安排重考,具体课程名称详见附表。
8、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重(缓)考安排表。
9、如学生因重修以及重考课程冲突,则需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连续考试,不安排再次缓考。请提前向教务处考务科声明。 |
基础学院 |
1、本学院承担课程的试卷的签印和准备。
2、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3、协调安排校本部及龙洞校区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人文学院 |
1、本学院承担课程的试卷的签印和准备。
2、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3、协调安排校本部及龙洞校区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学院 |
1、本学院承担课程的试卷的签印和准备。
2、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3、协调安排校本部及龙洞校区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护理学院 |
1、本学院承担课程的试卷的签印和准备。
2、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3、协调安排校本部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第一
临床学院 |
1、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2、协调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第二
临床学院 |
1、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2、协调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第三
临床学院 |
1、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2、协调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附属市一 |
1、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2、协调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巡考。 |
附属武警医院 |
1、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2、协调所承担课程的监考。 |
附属口腔医院 |
1、通知相关课程教研室重(缓)考安排。
2、协调所承担课程的监考和口腔专业的所有课程的巡考。 |
各学生
工作办 |
1、通知学生重(缓)考时间。
2、到场核实学生人数和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