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临床学院教学科和学生办: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考试是了解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检验学生毕业实习临床思维和能力培养的效果,全面考核衡量医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现就临床医学2007级毕业考试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试准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如期参加毕业考试:
1、在实习期间发生医德医风问题或违反纪律,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带教老师同意,发生医疗行为导致医疗事故者。
3、出科考试重考不及格者。
4、在实习期间未完成规定的病历书写份数、虚报所写病历或书写病历评分不及格者。
5、未经批准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者。
二、临床医学毕业考试的安排
1、考试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6日
2、考试地点:广州医学院南校区12楼临床技能实验中心
三、毕业考试考核方案
1、毕业考试方式:
毕业考试实施“理论+技能”(即“1+1”)考试方式,由医学综合理论笔试和临床技能多站考试两部分组成。
2、毕业考试考核内容:
(1)医学综合理论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统考,总分100分,考核时间为12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含A1、A2、A3、B1型题),考核内容为内、外、妇产、儿科学临床实践理论知识。
(2)临床技能多站考试
总分100分,考核时间为88分钟。考核内容包括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技能、心肺听诊及辅助检查结果分析。
临床技能多站考试根据考核内容设置多个考站,每个考站采用模拟病人或者医学模型、多媒体进行考核,考官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学生的得分,各站分数相加为学生的总得分。
各有关项目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病史采集:设内、外、妇产、儿科四个小站,共八站,根据所提供资料的有关内容进行重点问诊。问诊对象为临床模拟病人,学生抽签进入其中一个小站,按要求进行病史询问,由一名主考教师依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每个小站时间为11分钟。
病例分析:设内、外、妇产、儿科四个小站,考核内容为临床病例分析,由学生抽签进入其中的一个小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病例要求写出诊断、诊断依据、下一步诊断措施及处理计划等。每个小站时间为11分钟。
体格检查:要求按《诊断学》所要求的全身体格检查规范,学生必须完成基本生命四征及随机抽取全身一系统进行体检并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时间共22分钟。
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操作技能操作包括内儿科、外科、妇产科和急诊基本技能操作,均为实习要求必须掌握的项目,每个考生随机抽考一个项目进行考核。时间共22分钟。
心肺听诊及辅助检查结果分析:包括对医学教学模拟人进行心脏和肺部听诊;对X线片和心电图进行分析并写出诊断和诊断依据。时间共22分钟。
考核及轮转方法:每一学生考四个大站(八个小站),共88分钟考完。学生在考试前15分钟到考站外等候并进行抽签,根据抽签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内容,各站考试同时进行。
临床综合能力多站考试项目和时间安排
考站 |
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分钟) |
考试设备 |
考试方法 |
分值 |
第一考站 |
病史采集 |
11 |
22 |
模拟病人 |
口试 |
15 |
心脏听诊 |
5.5 |
医学教学模拟人 |
随机抽考并自动打分 |
10 |
肺部听诊 |
5.5 |
第二考站 |
全身体格检查 |
抽取1个系统体检 |
22 |
体检模特 |
操作及理论提问 |
25 |
第三考站 |
基本操作技能 |
22 |
22 |
医学教学模拟人 |
操作及理论提问 |
25 |
第四考站 |
病例分析 |
11 |
22 |
多媒体 |
多媒体考试 |
15 |
X线片 |
5.5 |
10 |
心电图 |
5.5 |
四、毕业考试组织
1、毕业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罗健东 副组长:纪泽泉、李建华
成员:刘宇平、刘世明、陈耀勇
职责: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临床医学专业2007级本科毕业考试工作
2、毕业考试考务组
组长:李建华 副组长:许松青、薛磊
成员:陈小清、徐名颂、宋亭、叶明、叶稳安、赵妍、潘朝杰、陈晓云、连锦波、肖瑞、黄宇刚、刘洁、刘金艳、田传喜
职责: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和学生组织工作,考试前各考站器械及临床模拟病例准备的检查落实,协调专家组做好考前、考后学生和考场的有关工作及毕业考试有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学生毕业考试准入资格进行审核。
3、毕业考试专家组
毕业考试专家组由各附属医院推荐的主考教师组成,要求选派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诊断学教学及丰富临床教学经验的临床教师担任,原则上应承担过毕业考试工作或有实习带教经历。由教务处负责聘请,并在考试前组织主考教师进行专门培训,熟悉考核要求和相关规定,统一评分标准。
职责:负责审核、制定毕业考试各项评分标准和细则,考试的实施、评卷和考试情况反馈总结等。
五、考试成绩处理
1、毕业考试成绩的评定
(1)医学综合理论笔试和临床技能多站考试为两项独立成绩,两部分均及格者方能评定毕业考试总评成绩。
(2)医学综合理论笔试或临床技能多站考试不及格者,以不及格成绩作为毕业考试原始记录成绩;两部分均不及格者以不及格的最高成绩作为毕业考试原始记录成绩。
(3)毕业考试两部分均及格者,理论成绩与技能成绩按照4:6的比例评定总评成绩。
2、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可在毕业前给予安排重考一次。重考仍不及格者,按学籍及延长学制管理规定处理。
附件: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参考大纲.doc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