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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生市内交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4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按照2007124学院领导办公会议精神,同意对实习单位距学校较远(3站以上,包括3站)而实习单位又不能安排住宿的实习生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经费支出:直属附属医院所负责专业的实习学生的市内交通补贴从直属附属医院的教学科研经费中支出,其余专业实习学生的市内交通补贴从学校“四项教学经费”中支出。

 

发放办法: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办负责对各实习专业的实习交通补贴进行统计,填写《广州医学院实习生交通补贴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二级学院复核,报教务处及财务处审核后下发。实习时间为一年的专业每学期发放一次,在每年6月份及12月份分两次申报;实习时间少于半年的专业在实习结束后一次发放。

 

实习生市内交通补贴从2008年进入实习的年级开始执行。申请发放时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广州医学院实习生交通补贴汇总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财务处

                                                        2008117

附件:广州医学院实习生交通补贴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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