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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学生考研请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9  (浏览:

    为支持毕业班学生考研工作,学校办公会议于2009年6月9日讨论通过将学生考研假增至4周,现就2010年毕业班学生考研请假工作通知如下:
    1、凡报名参加2010年考研学生允许请考研假4周,请假时间统一安排在考研前4周。根据2010年全国考研时间安排,我校学生考研请假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8日。
    2、考研学生凭考研准考证和考研请假申请表到其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并凭申请表到其所在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考研结束后凭考研成绩单销假。学生办在11月20日前将考研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及教务处备案。
    3、请考研假期间原则上在原实习单位就地复习备考,确需离开实习单位或学校,需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到实习单位及二级学院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离开。
    4、请考研假期间学生需参加正常考试,包括正常课程考试和出科考试。因考研请假而导致实习单位无法对其完成技能考核者,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考核。
    5、学生请考研假期间要注意安全并处理好学习与休息的关系,严禁利用考研假从事其他活动,如请考研假而未参加考研者,按旷实习(旷课)处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二级学院学生办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考研请假期间的学生进行管理。                        
    附件:2010届毕业生考研请假申请表.xls

  
广州医学院学生处、教务处
                                 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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