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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确保本科课程的建设质量和教学效果,促进所在院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自我监测机制和自我评估体系。
二、评估目的及意义
课程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本要素,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和中心环节。课程评估不仅是高等教育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课程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全面考察学校本科课程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管理,深化课程内涵建设与改革,提升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建立与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的结构合理、内容科学、方法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富有创新活力的课程体系,为实现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评估范围
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计划中所有必修和限选课程。
四、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环节、教学效果、特色项目7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具体参照《广州医科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五、评估时间及程序
课程评估分为学院评估、学校评估两个阶段。学院须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课程实现评估全覆盖,同时限额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评估(2018315日前)
各学院根据《广州医科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课程评估,评估形式不限,形成学院课程评估工作报告(含课程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课程整改计划与措施),确定推荐参加学校评估的课程名单,并组织被推荐课程填报课程自评表,准备相关支撑资料。
(二)学校评估(2018319-419日)
学校组织专家到课程所在学院和教研室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听课等形式,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评价,形成评估意见并进行反馈。
六、评估结果及使用
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不合格”4个等级。
参加“学校评估”,获评“优秀”等级的课程,除按照《广州医科大学教学奖励办法》可在下一个自然年度申报5万元的奖励外,在各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中,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在任何一个评估阶段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课程,都必须进行深度整改,重新接受评估。
七、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二)要突出课程建设过程,加强档案建设,所有课程建设材料一定要按规定归档保存。
(三)课程评估的根本目的是推动课程改革、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对经过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课程应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并加强建设。
(四)材料要求:各学院需于2018315日前将学院课程评估工作报告、被推荐课程自评申报表、推荐课程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01室),纸质版均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gyzgk@126.com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学校层面课程评估限额情况表
3.推荐课程汇总表
4.课程评估申报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818
 
(联系人:王宗泉、林爱华;联系电话:37103181,电子邮箱:gyz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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