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11级各专业学生:
根据《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广医教〔2009〕3号)的规定,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现将2011级辅修专业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学生名单
根据报名录取结果,本学期2011级开设“康复治疗学”、“法学”辅修专业,具体录取名单见附件1、2。
二、注册缴费
凡被录取的同学必须于10月20日前与各辅修兼职班主任联系注册,并于10月23日前将本学期所修读课程的费用存入本人的校园卡一卡通以便财务处统一扣费。逾期不注册并缴交辅修学费的学生将作为自动放弃辅修处理。
各辅修专业兼职班主任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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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
班主任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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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康复治疗学辅修专业 |
于瑞 |
第二临床学院
康复治疗学系 |
34152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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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法学辅修专业 |
邓瑾 |
卫生管理学院
法学系 |
81360106 |
三、本学期辅修课程与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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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 |
辅修课程 |
学分 |
收费标准 |
学费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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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学 |
康复医学概论 |
1.0 |
93元/学分 |
4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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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骨骼康复学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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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民法学 |
4.0 |
91元/学分 |
364 |
四、其他事项
1、辅修专业的教材需学生自己另购。
2、具体上课安排和以后学期的辅修课程缴费安排学生需自行到教务处网页查看并按照教学进度表安排的时间准时上课。
3、有关管理按《广州医学院主辅修制暂行办法》执行。
教务处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