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级各专业学生: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与南方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17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到合作大学交流学习一年(实验班学生除外)。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学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必须是接收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不能跨专业申请。申请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情况,一经审批确定后不能更改。接收学校所开设的专业目录可自行上网查看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
二、选派专业与名额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18-2019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
四、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学生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2017级本科在校生,无留级、休学、保留学籍等异动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生活能力,自愿遵守接收学校的管理,遵守双方学校的校纪校规;
4、截止报名前,必修、限选课程无缓考、缺考及考试不及格记录,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五、其它情况说明
1、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报名,报名名额不限,接收名额根据交流学校的要求择优推荐。超过限额将由教务处进行遴选,最终选派名单由教务处决定。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交换生申请表》(附件1),6月30日前将申请表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交各学院学生办老师处,包括电子照片(蓝底以学号姓名命名)。
3、各学院在7月4日前将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学院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分别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学籍考务科,包括电子照片。邮箱:156170403@qq.com。
4、7月9日前教务处完成审核拟派学生申报情况,确定并公布选派名单。
5、派出学生的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教材费用交接收学校,其它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等交本校。
6、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办理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
7、未尽事宜,请与学籍考务科郑老师联系,电话37103184。
学籍考务科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本科交换生申请表
2.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交换生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