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学期延期毕业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需重修的课程如附件所示,请学生于2019年3月1日(下周五)前到学籍管理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16室)报名,并缴纳相应学费。
已结业学生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四年制本科生可延长三年,五年制本科生可延长四年;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在本专业标准学习年限的基础上最多可延长两年),也可对过往不及格课程申请重修,考试及格后若达到毕业条件,可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修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医大发〔2017〕121号)申请换证。
请各学院协助落实通知相关学生,如有疑问,请致电37103098咨询。
附件:18-19-2学期延期毕业学生未达毕业要求情况统计
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