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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及部分往期验收不通过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对第一批广州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学院项目、广州市高等学校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及部分延期或验收不通过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拟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我校有3项2020年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1项往期验收不通过的2018年度创新创业教育项目需参加本次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项验收书(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等主要成果,以及验证项目成果及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等。

(二)最终成果的形式应与立项项目合同书一致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如出现争议,由项目负责人承担所有责任。

(三)著作类成果需已完成,论文类成果需正式发表。电子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等资料;基于网络的成果需提供可链接的网址。

三、资料提交及相关要求

需提交的纸质资料:

1结项验收书(需签字盖章,一式2份)其中经费使用情况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部门负责人签章,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盖章。如经费已拨到附属医院的,需先加盖医院财务科公章作为佐证。

2)项目佐证材料(封面及目录页需加盖学院公章,一式2份)

3)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上述纸质材料最迟请于202358日(星期)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zyjxyj@163.com学校盖章后将返给负责人扫描上传

网上填报:

申请人需在5月8日-5月15日登录广州市信息化教评管理系统(https://pgjjzx.gzedu.gov.cn:9000/)上传验收材料。系统首页可下载“广州市高教项目评估系统操作手册”,项目负责人需按操作手册指引注册并上传有关资料。

系统上传材料包括:结项验收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书彩色扫描件。

四、其它事项

(一)检查和验收的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其中,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可有一年整改期限,整改后进行第二次结项验收,若验收结论再次为“不通过”,此项目将以“不通过”结论结题,市教育局将暂停负责人项目申报,并酌情缩减所在单位项目申报名额。

(二)本次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书面申请(附件4),说明延期的原因和延期时间。每个项目仅能申请1次延期,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已延期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不再有整改期。

(三)本次结项验收的项目中,如属再次验收,验收结论仍为“不通过”的,将以“不通过”结论结题。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418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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