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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定于第10-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各学院、教学单位要按照《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广医大发〔2018151号)的要求,按照整改工作目标和建设内容,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总结,并提交学院整改情况工作总结。

(二)公共选修课专项检查。

公共选修课主要检查内容为课堂教学、教学文档等。

(三)试卷专项检查。

1.试卷检查范围:各学院、教学单位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的考试课程。为配合做好药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认证的准备工作,各有关学院应重点检查药学、护理学专业所有开设课程的试卷。

2.试卷检查主要内容:考试资料(包括试卷、论文等)以及相关材料(包括形成性评价资料,即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的记录)。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第10-11周)

各学院、教学单位应组织学院督导组结合中期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书面总结并于51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盖章版,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gyzgk@126.com

1.学院审核评估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学院审核评估整改情况工作总结”命名)。

2.公选课、试卷自查情况总结及学院自查活动关键照片资料(以“**学院2018-2019-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命名)。

(二)学校抽查(第12-13周)

教务处组织专家听课,抽调试卷、管理文件等进行查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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