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广东省高校“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精神,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现决定启动2025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与招生计划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开设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学生跨学科融合能力。微专业学制为1-2年,总学分为10学分。
本年度共10个微专业启动招生,具体简介、开设课程、报名条件、选拔方式等详见招生简章。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学分要求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招生计划数 | 学院联系人 |
1 | 卫生健康法学 | 卫生管理学院 | 10 | 2年 | 全校所有专业学生(法学专业除外) | 30 | 陈老师: 18814101885 |
招生简章 网址 | |||||||
2 | 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 | 卫生管理学院 | 10 | 1.5年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康复治疗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公共事业管理、精神医学、麻醉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作业治疗、法学等专业学生 | 30 | 范老师: 14748001455 |
招生简章 网址 | |||||||
3 | 医学大数据与卫生经济 | 金域检验学院 | 10 | 2年 | 全校所有专业学生 | 60 | 郭老师、徐老师: 020-83079034 |
招生简章 网址 | |||||||
4 | 外科药学 | 药学院 | 10 | 2年 | 药学、临床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麻醉学等,以及对“外科药学”微专业感兴趣的其他专业学生 | 30 | 蒙老师: 13600471238 |
招生简章 网址 | |||||||
5 | 医学人工智能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10 | 2年 | 全校所有专业学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智能医疗仪器方向和智能医学信息方向除外) | 30 | 李老师: 020-37103460 |
招生简章 网址 | |||||||
6 | 法医学与司法鉴定技术 | 基础医学院 | 10 | 1年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药学、医学影像学、法学专业学生 | 30 | 陶老师: 13535244661 |
招生简章 网址 | |||||||
7 | 骨骼肌肉系统疾病临床康复一体化 | 第五临床学院 | 10 | 2年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生 | 30 | 纪老师: 020-82037154 |
招生简章 网址 | |||||||
8 | AI+医学影像技术 | 第二临床学院 | 10 | 2年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 | 30 | 毕老师: 15915712049 |
招生简章 网址 | |||||||
9 | 癫痫与脑科学 | 第二临床学院 | 10 | 2年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生物技术等专业学生 | 30 | 李老师: 020-34152498 张老师: 020-34152466 |
招生简章 网址 | |||||||
10 | 放射医学 | 附属肿瘤医院 | 10 | 2年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 | 30 | 王老师: 66673676 |
招生简章 网址 | |||||||
二、招生对象
面向2024级本科生开设,学有余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请1个微专业。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14日。
(二)报名方式: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四、审核录取工作安排
(一)各微专业所在学院于2025年9月21日前将通过审核(选拔)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二)各微专业录取名单于2025年9月30日前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原则上选满20人方可开班。
(三)达到开班条件的微专业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
五、修读说明
(一)学习方式
1.授课形式:采用独立编班形式授课,教学方式以各微专业的实际安排为准。
2.上课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非公选课时间)、周末或假期集中授课,与主修专业课程的授课时间无冲突,具体以各微专业的实际安排为准。
(二)成绩管理
1.微专业课程不纳入学分绩点,不计入主修专业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2.课程考核管理参照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考试不及格,每门课程允许补考1次,补考不及格须重修。修读微专业期间,主修专业一学期有 2 门以上(不含 2 门)必修课(含限选)需要补考或微专业有 2 门以上(不含2 门)课程需要补考者,即取消其微专业修读资格。
(三)学习证书
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授予学位。学生按照微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完成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微专业所在学院发放的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能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或中途退出未能全程修读的学生不予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微专业建设与管理遵循《广州医科大学微专业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广医发〔2024〕169号)及学校本科教学有关规定执行。
(二)部分专业第三学年面临校区搬迁,请学生综合考虑微专业修读年限和跨校区修读的情况,慎重选择。
(三)如需进一步了解各微专业具体情况,请根据招生简章指引拨打咨询电话或进入沟通群咨询;如对其他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37103138。
教务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