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3级学生: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3〕19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开始201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允许其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读一年级的本科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操行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招生体检要求;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必修、限选课程第一、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2.8,且无缓考、旷考及考试不及格(不含重考);
(5)从未转过专业。
(二)转专业的限定人数为: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10%以内。
二、办理程序
(一)制定招生计划,落实考核方案。
4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填报“接受转专业人数计划”,制订本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转专业考核办法和录取标准” (附件1),报教务处。
4月20日前,教务处审核方案并报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学院接受转专业的计划方案。
(二)公布计划方案,接受学生报名。
4月20日-5月20日,接受学生报名申请。拟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所属学院审批,各学院汇总报教务处。
5月20日-5月30日,教务处根据规定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学生名单转到专业所在学院。
(三)组织学生考核,进行资格复审。
6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办法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考核。按照录取标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填写“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上报教务处。
8月1日前,当学期成绩收齐,教务处、学生处对考核成绩进行资格终审。
(四)确定录取名单,办理转入手续。
教务处按照各专业录取的转专业人数,参照“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提出终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学校批准后,公示一周。
下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公布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科办理转入手续。
三、组织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原则上学院考核内容须面试占30%、笔试占70%,面试组成员应有5人,笔试内容可为专业基础课、公共课程的内容等。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稳定学生专业思想。同时,要严格按照《广州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要求控制转出人数。
附件:
教务处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