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体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浏览: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及全体学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要求,所有高校必须对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学信平台”)的在校生库中学籍数据进行清理,要求做到“不多人、不少人”,确保学生学籍数据完整、规范、准确。学生在校期间学籍信息有误没有更正的,则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为确保学籍信息核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全体学生

二、核对截止日期2015331日前

三、核对方法: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该学籍档案信息学习期间及以后学历注册信息中需要使用到,请各位同学务必妥善保管好登陆账号及密码。

2、所有学生须认真核对“学信档案”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入学日期、学籍状态等。

3、学生查询时若发现学籍信息有误(如专业名称、学制、姓名等与实际不相符),请填写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如属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的,必须进一步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如果是在校期间修改个人信息,学信网上还没改过来的,请在教务处网页的资料下载->学籍资料栏目下载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核对;户口簿复印件需包括户籍登记页、户主页、本人页、信息变更页);更改身份证号码的,另需提交原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复印件并盖原发证机关公章)。

2)如因高考报名时信息有误造成信息不一致的,请上教务处网站下载《普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核对;户口簿复印件需包括户主页、本人页);广东省外生源的考生需提供当时高考报名表及生源所在省招办证明材料。

如果以上(1)、(2)的材料之前已经提交教务处申请修改但学信网仍然没有更正的,请向学籍考务科咨询。

四、相关要求:

全体学生须于331前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因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对而导致本人的学历信息无法用于学信网的学历电子注册、网上核查及学历认证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附件2及相关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后于41前统一交学籍考务科审核上报省教育厅修改,请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1425158367@qq.com

五、学籍考务科联系人:郑燕如老师(办公地点: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联系电话:37103184

 


教务处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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