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校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的通知

编辑:黄桦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

各部处,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决定开展首批校级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劳动育人。把握正确育人方向,以培养劳动观念、发展劳动素养、掌握劳动技能为核心追求,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培养基本劳动技能,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提升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省内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学校等可利用资源,构建与区域特色相结合的劳动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基地建设。

(三)坚持安全第一。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建立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安排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制度,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建设要求

(一)遵循培养目标,强化专业融合

将劳动教育有机纳入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以学科专业为依托,与服务学习、实习实训、科学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相结合开展各类劳动实践,重视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流程、新方法的实践应用,强化劳动品质培养。

(二)突出地区特色,深化产教融合

充分考虑地域、行业特色,把深挖文化资源和新时代劳动教育要求相结合,充分将红色元素、地域元素、行业元素、科技元素等融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高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完善教学功能,注重新技术运用

完善基础性配套设施建设,细化管理措施,满足实现知识传授、场景模拟、实践体验等多种教学要求。在设置认知性、参与性、体验性活动时,重视运用互联网、VR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积极探索学用结合的劳动实践方式,不断丰富教育载体,拓展实践教学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实践需求。

(四)深化评价改革,完善劳动教育评价

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劳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符合专业特色的劳动教育考核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并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或参与基地建设标准研究工作,健全和完善实践基地建设标准体系。

三、申报限额

主要依托专业进行推荐,每个专业限报1个,临床医学专业可依托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各限报1。公共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可通过所在部处、学院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外语部和附属市八医院各限报1个,其他部处限报1项。

四、申报条件

(一)基地类型。可依托现有运行稳定、成效明显、能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的校内外实践基地,也可新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各基地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开展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劳动实践活动。结合专业特点,让学生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和创新创业劳动等。

(二)实践场地。具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所需的场地,能同时接待30名以上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三)劳动项目。基地可以常年稳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至少具有1个以上适合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的实践项目,参照课程建设标准科学设计劳动项目。

(四)师资配备。基地负责人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相关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基地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动教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五)安全保障。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

(六)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的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学生开展劳动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设备、器材布置科学、规范、合理。

(七)规范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健全,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社会评价好。

五、基地建设和管理

获批校级立项的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将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资助金额按照申报书经费预算额度填写,学校将根据申报基地建设质量确定重点建设基地和一般建设基地。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设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视基地建设情况确定是否追加建设经费。建设2年后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取消。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填写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3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


(联系人:黄桦、王宗泉;联系电话:37103523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doc   已下载
  •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