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广州市优秀教学成果暨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学校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分类和遴选办法
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3个大类。我校教师可参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2个大类的申报。
(一)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成果,由市、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申报和遴选。
(二)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教学成果,由市属高校组织申报和遴选。
二、申报限额
学校可限额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15项,包含基础教育1项、高等教育14项。其中,高等教育现任校领导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0%。
学校“高等教育”成果实行限额推荐,有开设专业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项。请务必做好内部评审推荐,严禁超额申报。
三、成果内容
教学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原创性、先进性、应用性。
教学成果是能反映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各类成果内容要求与《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保持一致。
四、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请广州市教学成果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二)成果应经过至少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已获得过国家、省教学成果奖和市教学成果奖(或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电子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加强成果申报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和院内遴选工作。各单位拟推荐成果申报书、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请在6月12日前发至gzyjxyj@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在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成果名单。
(二)纸质申报材料:获学校推荐的成果需提交纸质签名版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需签名、有合作单位需盖章)、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需在6月19日前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2室。学校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申请人扫描备传。
(三)网上填报:获推荐成果申报人需在6月27日前登录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gzeducms.cn/)自行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填报上传申报材料。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系统首页下载,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加入QQ群690431382咨询。
六、其他事项
市教学成果入选项目将获得市教育局立项为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提供经费支持,市教育研究院提供专业支持,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进行培育。
附件:
1.广州市教学成果(高等教育)申报书
2.广州市教学成果(基础教育)申报书
3.2023年广州市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