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各单位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结合“互联网+”、“挑战杯”等赛事要求进行立项,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推荐
(一)遴选范围:
国家级、省级大创推荐项目,须已在校内正式立项建设。本次项目遴选范围如下:(名单详见附件1)
(1)《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广医大团〔2022〕37号);
(2)《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广医大发〔2022〕66号)。
(二)推荐数量:
本次项目遴选实行限额推荐。学校结合各学院立项项目数量、既往项目如期结题情况等因素,确定了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
(三)基本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3.各学院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需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结合各申报项目获立项以来的研究计划实施情况、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2.“学校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对应的大创项目的“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立项发文中各项目排序第一的学生,也可根据实际贡献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整,但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附有指导老师及项目组成员签名。
3.如获推荐的项目校级建设基础为“学校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需根据项目研究实际,补充提交《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4)、《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报送推荐材料
1.各学院需按要求组织开展院内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认真填报《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最迟需在2023年6月14日(周三)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版、可编辑excel版同时发至gzyjxyj@163.com。
2.获推荐的项目校级建设基础为“学校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需同时提交《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申报书》要求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在负责人签名、指导老师签名、学院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校教务处。电子版需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学院大创项目建设管理和资助情况成效将作为省级项目立项和国家级项目推荐的重要因素,须按要求按时完成。
2.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各学院需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广州医科大学实践教学中心 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李翔、王宗泉;电话:37103181、37103522)